通常而言,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之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士只要在法定的60个自然日内完成失业登记手续,便可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然而,由于各地区的政策法规不尽相同,实际操作也可能存在细微的差别。为了成功申领失业救济金,申请人通常需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他们必须是非因个人主观上的原因而导致的失业;其次,他们已经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表示有积极寻找新的工作机会的愿望和行动。值得注意的是,若因个人原因主动向雇主提出离职请求,这样的情形可能并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资格。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